第60节(1 / 2)

我见烈焰 池陌 2328 字 2天前

火都没让他皱一下眉头,但此刻,他近乎失控,差点交代在她手里。

这女人真狠!就没遇到这样的!就没遇到过!哪个女人跟他一样,恨不得把他魂都勾没了?他原想着她就是嘴上厉害,根本不敢做什么,他错的离谱,这世界上还有她不敢的事?

李瑞希脸颊通红,其实一开始就是想吓吓他,但谁叫他又开始挑衅?又用那种谁都拿不下的眼神看她,她一受刺激就……再说本来就是自己男朋友嘛,但她没经验,真这样了又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

尴尬、恼怒、害羞……她低着头,认错一样,要把手伸出来。

却被人拦着了。

抬头,秦烈挑眉痞笑:“谁许你做事做一半就跑的?这么做事可不地道啊。”

声音低沉暗哑,带着蛊惑,李瑞希耳朵发烫,故作镇定:“那什么,你自己解决吧……”

“给老子回来!”秦烈抱着逃跑的她,坚硬的胳膊把她环得紧紧的,想跑也跑不掉,说话痞气,教训意味十足:“瑞希,你男人不是你想挑衅就能挑衅的,来,今天哥哥教教你……”

二十分钟后,小区门口饭店送来外卖时,李瑞希拿筷子的手一直在抖。

搬砖头砸到自己脚是什么感觉,她终于懂了。

洗了好几次手都感觉怪怪的,从洗手间出来到现在,头一直低着,秦烈说是饿了叫来的夜宵,她也跟着吃点,但他一直盯着她看,她恨不得把头埋进桌子里。

秦烈靠在椅子上,手指在桌子上敲了几下,见她脸通红,筷子一直戳米粒,他唇勾着:

“你也知道羞?”

李瑞希咳得不轻,差点把自己给呛死,喝了好几次水才平复过来,没好气瞪他。雾蒙蒙的杏眼瞪人,哪里有什么威胁力?秦烈今儿个也是破天荒第一次,以前在部队在消防队听老爷们议论,说个中滋味难以描述,没感觉过所以没什么可想的,今天他算是懂了,比想象中更熬人,尤其是这女人还有那么一双手,给谁受得了?受得了就不是男人!

秦烈每次从这家餐馆点餐,都是直接把盘子带回家,吃完饭洗干净再送回去。

李瑞希吃饭慢,秦烈坐在那看了她好半晌,过了会他低头瞄向她的脚,刚洗完澡的人,脚白白净净,脚趾玉润,泛着粉嫩的光泽,微微蜷缩着,从脚踝到小腿无一不美。光明正大打量女朋友的腿,引来女朋友美眸一瞪。

“干嘛?”李瑞希感觉今天被调戏,吃了大亏,现在对他没好脸色。

哪有人被撩后还那么虎狼的,这要是放在严蜜呢,能写好几万字呢。

正好贝塔从屋里跑出来,它个没用的又被舒克追了,舒克这只猫看着小仙女实则很凶,每次都要咬贝塔尾巴,贝塔躲进沙发,它就滚进沙发,贝塔跑到床底下,它追去床底下,贝塔向李瑞希求救,它就向李瑞希告状,每天家里都要上演《猫和老鼠》,一追一跑,李瑞希已经看腻了,懒得给它们眼神了。

就是觉得贝塔有点可怜,像个被二胎妹妹欺负的小可怜。

秦烈把舒克抱到怀里,又去摸贝塔,他看向猫狗的脖子,“这是新项圈?”

“嗯,刚买的,宠物店老板跟我说宠物不适合戴项圈,只能偶尔戴戴。”

“为什么要买项圈?”

李瑞希沉吟,也没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可爱。

“非要说起来的话,这表明我是它们的主人呀,它们是我的猫,我的狗。”

“哦,主人呀……”

下一秒,李瑞希只觉得脚踝一凉,秦烈正半蹲在她脚边,手里拿着两个金色的脚链,往她脚踝上套,他手宽大,不时摩挲着她的皮肤,痒到人心里,折腾了好久,他才终于把两个脚链套在她脚上。金色的脚链色泽鲜亮,做工精致,每个链子都有两根交叉,上面缀着小巧的铃铛,衬她白皙的皮肤,很是好看。

他舔了下唇,心里烈火熊熊,面上却若无其事道:“那也给你套一个。”

“……”李瑞希低着头,咬唇忍笑,“我又不是你的猫,你的狗。”

他能做这事已经耗费了毕生的脸皮,做完便坐在那,不自然地别过头舔了下唇。

等她吃完,他垂眸:“走看看?”

李瑞希踩着草莓毛绒拖鞋,在地板上走了几圈,清脆的铃铛声传来,随着她脚步走动响动着,边上的舒克听到了,朝她脚踝瞥了一眼,自己也踩着步子往前走,好像在说——铃铛,我也有!

李瑞希莫名觉得自己被套路了,狗男人才是真正的套路王!

送脚链子就送呗,还类比什么猫狗啊!

“为什么要送我东西?”

“奖励,女朋友为我唱歌的奖励。”

其实是老早就觉得她很适合戴这些首饰,脖子、手、脚踝,无一不漂亮,尤其是脚踝,太适合戴个什么了,他就想送她点什么,跑了好几家连锁的首饰店,脚链子太难买,唯独这家有脚链,款式也不错,便买了一对,如他所想,她特别适合,纤细的脚踝被套在里面,带了他的印记。

“哦。”她咬咬唇,感觉自己好像被标记了一样。

李瑞希转移话题要去洗碗,被秦烈制止了。“以后家务我来做。”

“那你不在家呢。”

“不在家你留着等我回来做。”

李瑞希摸摸鼻子,想说偶尔做做也没什么,“你刷碗,我擦桌子好了。”

“不用,”秦烈接过她手里的毛巾不让她碰,“你这一千万的手只适合干几十亿的单子,这种小事不用你。”

“……”李瑞希转头跑了。

第49章

既然都是男女朋友了,那自然可以随意进出男朋友家了。

遛狗回来,秦烈洗澡,李瑞希便在他屋里逛逛,秦烈这房子乍看很空,没什么摆设,显得有些荒凉,但看多了她那边挤得满满的布局,便又觉得房子还是空的时候好,显得空间大、整齐、干净,看得出他很爱收拾,哪怕一周没回来,屋里还是特别清爽。

他的书房柜子里摆着几本书,有消防专业书,还有几本东野圭吾的,他竟然也爱看这些。

正好秦烈出来,他光着上身,随意拿毛巾擦头发。

“你还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