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宫这种地方,得到了皇上的喜爱并非就万事大吉了,尤其当这个皇上一直推崇优胜劣汰制度时,皇上的喜爱就成为了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刃,随时都可能落下将你砸的头破血流。而叶之宸头顶上的那把利刃,是在他十四岁时落下的。
那一次除了和他一母同胞的叶之易外,其他皇子和他们的母妃以及他们的舅家联合起来为他设了个套,对叶之宸下了药然后和先皇的一位嫔妃关在了一起,意图给他按上一个淫·乱后宫的罪名。
那些人本以为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但谁料想十四岁本该在男女之事上最缺控制力的叶之宸为了保持住清醒竟生生的用牙齿将手腕咬烂。
那血肉模糊的几乎能看得见白骨,可见下嘴时究竟有多坚决,坚决到纵使先皇撞见了叶之宸和他的嫔妃共处一屋也没相信叶之宸有什么不轨之心,反倒因为叶之宸的这股狠劲对他大加赞赏了一番,让那些希望落空的人恨的牙痒痒。
但再恨又如何?事情已经过去了,再恨也无济于事。那些人也只能暂时的偃旗息鼓,等待下一次机会争取将叶之宸直接扼杀。
至于叶之宸的报复?说实话,那些人并未放在心上,别说叶之宸并不知道陷害他的是哪些人,纵使知道了又如何?又没有证据,只能憋在肚子里。
正如那些人料想的那样,叶之宸并没有采取任何报复行动,之前怎样之后依旧怎样,看着风平浪静好似一点都没受到这件事的影响。但只有叶之宸自己知道,当药性在体内发作时那种身不由己的失控感给他留下了多大的后遗症,那名宫妃当时那半遮半掩扭动个不停的**又是多么的让他恶心。
更没人知道,那件事后,叶之宸开始讨厌起女人的触碰,连为他更衣的婢女的靠近都会让他胃部翻腾的想吐。
但在外,叶之宸却并未将这些表露出半分,因为他要登上那个最高的位置。只有登上那个位置、掌握天下最大的权柄他才有能力将那些陷害过他的人狠狠的报复回去,他叶之宸,从来就不是什么吃的了亏的人。
而想要登上那个位置,就必须讨得先皇更多的欢心,最深的先皇圣心的,却是多子多福这四个字。是的,先皇选储君看重个人能力却更看重子嗣,子嗣越是昌盛先皇就越中意,甚至隐隐透出了看子嗣立储君的意向。
在这种情况下,叶之宸想要登上皇上就必须克服他的厌女症。但他没有,甚至连尝试一下都不曾,却在他十六岁时就成功的让他的一名侍妾怀了身孕,那名侍妾十月怀胎后生下了一名男孩,这个男孩正是叶之宸的长子叶慕希。
就像是一个信号一样,从叶慕希开始,叶之宸的侍妾正妻一个个的开始怀孕,到先皇病重前就已经有了八个女儿八个儿子,还有七个老婆在孕中,是所有皇子中子嗣最多的一位。
再加上叶之宸的个人能力也早就得到了先皇和中立大臣的肯定,理所当然的,先皇留下的遗诏中将皇位传给了叶之宸,改号宸武元年,当年,后宫又为其诞下了六位皇子一位公主。
令人奇怪的是,在未继位前,叶之宸的孩子一个接一个的出来,但继位后,叶之宸的孩子却骤然少了起来,继位十一年时间,也就多了两位公主。
不过大臣们对此虽说奇怪但也没多想,反正都有十四个儿子了还怕后继无人?再者说皇上本人都不在意他们这些外人还在意什么?
这些大臣不知道的是,叶之宸不在意是因为所有的孩子都不是他的。没错,包括叶慕希,叶之宸的儿女都是他自己帮自己戴绿帽出来的,听起来很荒谬但这却都是真真切切存在的事实。
从那件事后,叶之宸碰不了女人也不想碰女人,但又想要皇位,自然只能另辟蹊径了。所以他在只忠于自己的暗卫之中挑选了一些女人成为了自己名义上的侍妾,然后让那些女人的情郎暗渡成仓,他允许他们相爱相守,但唯有一点,那就是必须守住这个秘密,连孩子都不能说。
暗卫是不能成婚的,甚至不允许出现除了对主子忠诚外的其他感情。现在,主子爷发现了他们的感情没有处罚他们还给了他们一个相守的机会,暗卫们如何还能拒绝呢?
至于孩子就更加不是问题了,连他们的命都是主子的何况是孩子?再者说主子并不会伤害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孩子甚至不用像他们一样永远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而是可以成为皇子享受无上荣华,纵使一辈子无法相认也无妨,总归还是能够一直看着的。
当然,叶之宸也没全部选暗卫,还有一些是他特地选的世家女,就连正妻人选都是他隐隐的对先皇透出的意愿。而他选的女人,都是当年或多或少的参与过那件事的家族中人。
这些女人就得不到暗卫那样可以和心爱之人结合的待遇了,而是叶之宸私人地牢之中关押着的犯人。这些女人只能一辈子都被瞒在鼓里,做着皇后太后的美梦,却不知道自己连叶之宸的手都没碰过一下,她们的儿子也都不是什么皇室血脉,而是罪人之子。
而叶之宸做的,不过是在外人面前做做戏,甚至不用身体接触,只需要对着妻妾中的某个女人稍微温和一些多说几句话多走几次路假意的多笑几次,在旁人眼里那就是异常的宠爱了,那个宠极一时的宁嫔娘娘就是这么来的。
听完叶之宸的自诉后,叶慕希目瞪口呆半晌都回不过神来,直到许久之后,才有些恍惚的看向叶之宸,发现了叶之宸眼底隐隐约约的不安。
一开始叶慕希还没想明白叶之宸究竟为什么要不安,但很快的叶慕希就想到了,他脸色开始变得不太好,说出来的话语气就比较僵硬了:“所以,我是属于暗卫之子还是罪人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