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六章(1 / 2)

重生之豁然 缘何故 5235 字 5天前

说学校会在车站接是诓家里的, 但确实已经有人等了接站口。

燕市的火车站人流比群南要密集得多,赶上报道高峰,随处可见扛着编织袋健步如飞的旅客。

打老远就看见写着自己名字的接站牌,林惊蛰领着高胜他们过去, 就看见了一个正将胳膊肘耷在牌顶看bp机的年轻人。

这人看着二十来岁,五官挺俊朗, 就是站姿不太利落,凭空多出了几分痞气。

林惊蛰问:“方哥?”

对方吓了一跳, 立马回过神站直了, 目光落在林惊蛰身上后, 匆匆摘下墨镜将bp机别回腰上,伸出手道:“你好,你是林惊蛰吧?”

“我是。”

对方歪着嘴露出个一个爽朗的笑容:“可算等到了, 我爷爷千叮万嘱让我早点来车站接你。”

说着他将林惊蛰手上提着的两个不重的袋子接了过去,又朝高胜几人点了点头,转身便走在前面带路。

他显然是有些张扬的性格,就连开的车都是这年头不多见的大红色,和私下里满街乱跑的高饱和度黄色小面的交相辉映十分显眼。将东西放进后备箱后, 他坐进驾驶座,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自来熟地开口:“群南到这火车三十来个小时呢, 哥几个坐得都够呛吧?先上家吃饭去, 完了休息休息再去报道, 反正也不急那一时半会儿的你说是不, 我爷爷都念叨好多天了。”

林惊蛰对上他后视镜里打量来的目光, 恍若未觉:“好。”

林惊蛰录取通知书下来后有次在电话里提过一嘴,老爷子就非刨根问底弄来了他的出发日程,只说几个孩子刚到燕市人生地不熟,学校远火车站骗子又多,要让自己的孙子方文浩亲自来接。

自打古董捐赠出去之后,这位老爷子就三五不时会朝家里打电话关心林惊蛰的生活,林惊蛰不好回绝他,又想到这次出远门肯定会带很多东西,想想便就答应了。

不过方文浩的气质跟他想象中不太一样,他本以为方老这样充满书香的老人,教出来的孙子也该同样沉稳练达,现在一看,就是个普通孩子嘛:热情外向,因为家境教育外交手段落落大方,但毕竟年轻,眼睛里仍旧压不住的好奇和猜测。

猜就猜呗,林惊蛰也不惧人猜,后视镜里的目光有些放肆但不带恶意,于他而言不痛不痒,林惊蛰自问够格当他爹了,因此格外宽容,只是靠在车后座上静静看着窗外,打量这座久违的,和记忆中大不一样的城市。

林惊蛰已经记不清自己上辈子刚来燕市时这里是什么模样了,其实和现在前后相差也不到几年,但历史的变迁总是潜移默化的——今天打下了一幢楼的地基,明天地铁新线路开始动工,忽然间城市已经遍布车流。

这样突然的时空倒转将一个城市新生的画面如此立体摊开在眼前,带来的震撼远远超过了浏览老照片。林惊蛰惊奇地意识到,原来燕市的这条路竟也有不堵车的时候。

后世线路复杂到遮天蔽日的高架桥还没有建造,盛放了这座城市将近三分之一高端白领的cbd商圈此时也只是低矮的居民区,闲适的老居民们打着蒲扇坐在路边大树荫下纳凉磕牙,下班的职工穿着衬衫骑自行车驶入胡同,老太太在收被子,鹩哥在学说话,剃头摊子、馄饨铺、抱着足球放学回家的背着书包的小学生……

林惊蛰有一搭没一搭和方文浩说着话,注意力放在这里的一切上,这座城市记载了他二十岁以后所有的岁月,包括青春。

方文浩从后视镜上收回目光,他有些吃惊。

他老早就听自家爷爷念叨过无数次这个南方小城长大的年轻人了,对方眼镜也不眨地捐出了那笔数额巨大文物的事迹更是如雷贯耳,甚至刊载上了内部报纸,被各大机关广为传唱。

说实话,他还对此还是很敬佩的,毕竟换做是他,手上有那么大一批值钱的古董,肯定老早托人出手变现了。但听得多了,他总不由自主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小城市里土生土长的,正气凛然到近乎迂腐的形象,虽然爷爷老说对方长得好,但方文浩觉得其中肯定有人品加成的美化作用,况且老一辈那种审美,爱的不就是国字脸、虎背熊腰的大胖小子么?

结果脑海中根深蒂固的“雷锋叔叔”的面孔骤然变成了眼下这位唇红齿白气质飘逸的年轻人,方才对方打招呼时,方文浩惊得手都没处放了。

他打了一圈半方向盘,将车平稳地驶入一条幽静的小道上,林惊蛰的目光在两旁标枪般挺拔的岗哨上划过,方文浩担心他害怕,诓他道:“没事,这都是保安。”

林惊蛰微微一笑,高胜他们却信以为真,下车之后,邓麦小心翼翼地碰了下林惊蛰的肩膀:“大城市果然跟咱们郦云不太一样嘿。”

林惊蛰摸了下这个单纯孩子的脑袋,温声道:“往后做事收敛点就好,没事儿。”

邓麦点头,心说果然燕市就是燕市,大城市的保安都比他在在郦云派出所见到的警官叔叔们有气势。林哥也不愧是林哥,什么时候都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

方老爷子和老太太听到动静直接跑到了门口迎接,看到林惊蛰,老爷子眼睛瞬间亮了,上前来摸摸头摸摸胳膊,又是说瘦了又是说脸色不好,连自己的孙子都没空兼顾,拽着几个孩子赶忙进家门开饭。

林惊蛰进屋前,目光朝这座小院后头扫了一眼,那往后影影绰绰,树荫下还掩藏了不少的住家,勾起他内心深处诸多不愿回首的记忆。

上辈子,他在后头的某一幢楼里住了整整五年,将这户人家闹了个鸡飞狗跳,家宅不宁。

他对这里不可谓不熟悉,但竟然从未认识过方老和方文浩,现在想来,前世的他那时虽然看上去呼朋引伴,风光一时,但大多数正经的公子哥,恐怕都是不屑为伍的。

林惊蛰想起那时给一群二流子高衙内做领头羊的自己。那时他总觉得自己有心机有手段,目高于顶,恨着母亲口中那个“劣迹斑斑”“不负责任”“始乱终弃”的父亲,就无时无刻不琢磨着要让对方家破人亡。虽然他也确实做到了。

年轻时的黑历史总让人回首时羞耻难堪,他却为此付出了更加惨痛的代价,父亲死后,他往后漫长的人生,都活在无尽的悔恨里。

餐桌上,方老爷子对高胜周海棠拿出来的酱菜赞不绝口的夸奖声中,林惊蛰回过神来,食不知味地朝嘴里扒进一口白饭。

*****

梧桐大学计算机系的那个校区离燕市大学不远,报到完毕后,高胜和周海棠在报到处有生以来第一次摸到了那台传说中的“计算机”。

他俩拿电脑玩了一盘king’s quest,数次被催促后才意犹未尽地撒开鼠标。

简易的电脑游戏在他们空白的脑子里打下了一道无比具有吸引力的烙印,高胜来前的忐忑一下就被打消了,整个人美滋滋:“计算机原来就是学这个啊,太好玩了!”

“是啊!”周海棠一脸兴奋,“我太喜欢这个专业了!”

林惊蛰眼神非常复杂,但在方文浩一脸鸡贼的坏笑里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他们来得比较早,周海棠和高胜俩人同寝,寝室里的其他舍友却都还没到,怀揣着对未来打游戏生活美好的期待和向往,大家收拾得无比迅速,很快便结束战斗,得以陪伴林惊蛰去燕市大学报道。

车驶入那道醒目的大门时,高胜几人皆是满脸的憧憬。到了这会儿,林惊蛰的心态反倒淡定了,唯独一样意外,就是迎新的师姐里有人认出了方文浩,管他喊“师兄”。

方文浩在人前很有些正经,报名时朝林惊蛰道:“我比你大两级,以后在学校里遇到什么麻烦事,可以上学生会宣传部找我。”

林惊蛰意识到适当的距离果然是美好的,就像如今,燕市大学前世在他头顶高悬了无数年的近乎神圣的光环,就因这样一位吊儿郎当的“学长”轻易破灭了。

燕市大学的寝室比梧桐大学破旧很多,林惊蛰从这一刻才真正感觉自己接触到了和前世截然不同世界,同寝四个人,加上他已经来了三个,另外两个年轻人,一个来自申市,白白胖胖很和气的模样,名叫吕小江,一个就是燕市本地人,名叫王军,鼻梁上架着厚厚的大黑框,脸上冒了几颗青春痘,长得又瘦又高,高到什么程度呢?

林惊蛰看他时头得仰着。

吕小江高考成绩排在全申市前五,王军的分数在燕市同样名列前茅,听说还没来的那名来自河省的新室友陈健康更加厉害,全省状元!这是一屋子的学霸,且不同于林惊蛰,他们那都是货真价实的。

林惊蛰上辈子吃多了苦头,对知识一向尊敬,连同高看文化人,对吕小江和王军态度十分温和。

他长得清秀,气质干净,又有交际手腕,有心结交什么人,就从没有做不到的。吕小江和王军原本有些腼腆,同他说过几句话后也觉得亲近起来,更兼随同而来的邓麦更加能说会道,等到新室友陈健康进寝室时,大家早已经打成一片了。

陈健康个头十分瘦小,比林惊蛰还要矮一些,皮肤有点黑,又不同于邓麦油光发亮的黑,他黑得发黄,倒跟郦云那位老同学于志亮沉默寡言的父亲有些相似。

而他确实也同样的沉默寡言,进屋后面对众人的视线,全然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还是一个大约是他母亲的中年女人在后头推了一把,他踉跄一步,才回过神来。

中年女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话还带着些淳朴的乡音:“同学,这里是305不?”

邓麦赶忙上前接下她单薄的身体扛着的大卷被褥:“是,是。”

“哎呀,谢谢你。”厚重的负担卸下后,中年女人长长地松了口气,随即着急地蹲下开始翻找包裹,打随身的一个大袋子里掏出一个被密密包装的大玻璃瓶,殷切地打开放在桌上,随后又取出各种布包的花生、葵花籽摊在桌上,招呼道,“快尝尝快尝尝,特意从老家带来的,以后大家都是同学了,我们陈健康还是第一次出远门,除了读书什么都不懂,希望以后大家能帮忙多多照顾他……”

她一打开那个玻璃瓶的盖子,清爽的剁椒香味便飘满了整个寝室,吕小江和王军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瓶子里大块的熏鱼,陈健康站在原地,因为母亲有些不合时宜的行为耳朵已经有些红了,但年轻人的尴尬总爱用恼怒来掩盖,他垂着头双眉紧蹙,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不善。

陈妈妈见没人没人响应自己的招呼,也愣住了,她瑟缩了一下,看着屋里的这群年轻人,垂在身侧的手无措地捏着裤边的布料。

场面即将陷入彻底的尴尬,正当此时,林惊蛰突然伸手,徒手用两只手指捏出了一块瓶子里的熏鱼,轻轻咬了一口。

众人目光倏地转向了他。

“挺好吃的。”林惊蛰慢悠悠咀嚼了几口,平静地招呼了一声:“你们也尝尝,味道不错。”

说罢也俯身拿出了包里那瓶被方老爷子顺走了一半的酱菜罐子,打开来,同熏鱼并列放在一起。

初露矛头的寂静被他的这一举动彻底打散,高胜他们几乎瞬间就来捧场了,吕小军和王军被这股气氛带动着也下意识随了大流,陈妈妈笑得合不拢嘴,告别时依依不舍地将儿子拉到走廊上,愧疚地为他整理身上过于宽大的衬衫。

她道:“这个寝室里的都是好孩子,你不要怕,不会像高中里的同学那样欺负你的。”

陈健康原本还以为这些同学也会像高中同学那样嘲笑他土气,满心的戒备却在林惊蛰咬下熏鱼的那瞬间消散了,他送走母亲,回到寝室门口,站在门外,望着里头正将所有注意力灌注在林惊蛰那罐酱菜上的众人。

“快进来啊,别愣着了,尝尝这个,林惊蛰带来的,太他妈好吃了!”

屋里埋首的舍友看到他,十分自然地抬手召唤,陈健康踟蹰片刻,咽了口唾沫,僵硬的脚步缓缓拉动了。

******

新同学们都意外的好相处,林惊蛰忙完自己的事,便开始着手安置邓麦。

邓麦不愿意上学,用他的话说,那就是“白白浪费钱和时间”。他想要找个随便什么地方先打工,林惊蛰没同意,他让方文浩帮忙留意一下离学校别太远的地方有没有什么出租的民居房。

90年的燕市还没有成为后世那个人□□炸的移民城市,学校周围的小区民居租金也不高,林惊蛰看了两三家,最后定下了一个步行到燕市大学二十来分钟路程的社区,租了套八十来平方,三室一厅,家具齐全,刚装修不久的小套间,一个月才一百二十块。

这个价格在林惊蛰看来简直便宜得没谱了,要知道后世燕市的房租比这价格翻涨了足足好几十倍。可在邓麦看来,一百二十块一个月的住家完全是天价,他觉得自己一个月都未必能赚到那么多钱。

邓麦不同意,他比花钱的林惊蛰还心疼,执拗地要去找个包吃住的工作。

林惊蛰安抚他:“不要胡闹,打什么工,你得留在外头给我帮忙。”

“那也没必要租那么大的啊!”邓麦心里也知道林惊蛰把他带来燕市估计是有事情要吩咐他做,但心中仍旧为那将近一千块钱痛如刀割,“我有张床就可以了,那天陈健康他妈妈不是说他们来燕市前几天住的房子一天才两块钱吗?”

林惊蛰在他的抗议声中交掉了半年的房租,朝他道:“这房子又不是租给你一个人,我和高胜他们平常也会来的。”

他心中早有盘算,90年往后的这些年正是燕市开始发展的时候,倘若真的有心事业,最近差不多就该开始着手筹备了。在郦云时,林惊蛰还为此为难过,毕竟创业艰难,前期只靠他自己奔走,很容易无法兼顾学业。他辛苦复习,全力以赴地考试,就是为了填补前世留下的遗憾,知识在他心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他并不想因为事业就轻易荒废掉。

邓麦这一来,可以说是为他解决了燃眉之急,跑项目需要人手,邓麦虽然青涩一些,但为人机灵,只要稍加指导就能培养出来。届时他只要在大方向上多做做把关,细节问题完全可以交给邓麦来处理。

这处民居往后也可以当做暂时的办公点,场地虽然不大,前期却也也够用了,半年之后到底是个什么光景还未可知。

邓麦坳不过他,又不能走人,只好听从。将家里简单打扫了一下后,他们腾出了一间偏西的小房间,将林惊蛰从郦云带来的外公的遗照摆在了屋里。

邓麦煮了一锅饭,连带楼下花圈店里买来的香烛纸钱供奉在了灵前,又每人虔诚地跪在灵前上了三炷香。

方文浩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群小孩忙活得井井有条,又被高胜拉着也在灵前拜了拜,想到爷爷说起的情况,还是把林惊蛰拉到一边小声问他:“你交完学费又交房租的,身上钱还够不够?不够我这里有点,你先拿去。”

林惊蛰婉拒了他的好意,只说自己身上还有,等到安排完一切后具体计算了一下,便发现确实剩下不多了。

他全部身家也就两万多块钱,之前去申市为了跟田大华周旋,已经花掉了一多半,剩下的几千块钱,刨除路费、餐饮、学费,和现在租房子置办东西的钱,又去了小多半。

还没开学,当晚他就没有回寝室,而是住在了刚刚租下的民居里,邓麦硬是把主卧让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