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2 / 2)

庶长子 邈邈一黍 2372 字 13天前

鲁班门前耍大斧,关公面前耍大刀。

就算是献丑,也得把斧刀磨得更亮一些,最起码能看得过去。

在这个十平米的小房子里,魏时在用来吃饭喝水的桌子上,一直待到半夜子时,总共就写了两首诗,改了又改,从家里带的纸张都用的差不多了,方才满意。

把这两首诗记下来,明儿骑着马在山上四处转转,回来之后,只要把这两首诗默背出来,就算是能交差了。

问题得以解决,晚上睡觉也睡得踏实,就算是半夜子时才上床睡觉,大早上起来照样神采奕奕。

——

就算是打猎,当今也仍旧是一身的明黄色,太子倒是没有身着明黄,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在众皇子里头并不显眼。

正红色,宝蓝色,柳绿色,熏紫色。

为首的六个人里头还真没有撞衫的,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曾撞上。

虽说无巧不成书,但是这么巧,恐怕还是人为的概率比较大。

魏时既没这个能耐,也没必要打听其他人穿什么,怎么低调怎么来,倒是无意中跟太子撞上了,也穿了一身的青衣,而且男子的骑装样式都是差不多的,乍眼一看,两个人的衣服几乎没什么区别。

不过挂在腰上的配饰总是不一样的,待的位置就更不一样。

打猎一般都是有彩头的,皇家围猎出彩头的自然是皇上。

“得头名者,这一柄玉如意便是他的。”

太监总管手里端着的托盘上,放着一柄莹白的玉如意,吸引着大家的注意力。

既然是皇上拿出来的东西,那必然不是凡品,而且这东西象征意义要远大于本身的价值。

只要是皇帝拿出来的彩头,就算是块鹅卵石,也能让众人争抢。

这第一箭,自然是皇帝射出去的,三四百米的距离射中一头鹿,而且中箭的地方刚好就是脖子。

这箭法就算是可以了,反正魏时是拍马不及,再给他几年的时间,怕是也练不到这程度。

等到把那头射中了的鹿拿上来之后,众人这才打马进入围场。

单打独斗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有搭伴的人,魏时这会儿自然是跟在岳父身边。

曹安的圈子跟他基本上没什么交际,凑过去也是尴尬,倒是还不如跟在岳父身边。

但凡是男人,哪还能没有个金戈铁马的梦,大靖朝四海升平,武将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这并不妨碍魏时对武将的好感。

岳父身边倒是没跟着旁人,除了准备捡猎物的侍卫之外,也就他们翁婿两个人而已。

“这还是咱们爷俩头一次一块打猎,放轻松,没什么难的。”

要不是骑着马,刘唐就去拍拍女婿的肩膀了。

早在启程出发之前,夫人就已经嘱咐过他了,时哥儿这是头一次跟着皇家围猎,什么经验都没有,让他多帮衬一点。

这还不好说,年轻那会儿,他围猎可也是拿过头名的,猎场上照顾个人还不容易,要不是现在年纪大了,不好意思跟年轻人争了,这头名指定落不到旁人那里去。

昨晚上偷摸准备了两首诗的魏时,这会儿倒是并不紧张,就算是空手而归,也不至于给岳父丢人,当然了,要是能打到几只兔子、山鸡之类的,那就更好了。

“您就放心吧,不用管我,早就听夫人说您打猎利害,晚辈这次也算是有机会瞻仰一二。”

瞧岳父现在的体格,还是宝刀未老,就算是跟鼎盛时期不能相比,但是光凭武力就得能收拾五六个自己这样的,更别提是打猎这种技术性的活儿了。

读书人就是会说话,自家那几个埋汰小子,说话就没女婿这么中听。

得嘞,低调这么些年了,也该让这些年轻人见识见识老一辈儿的利害,今年就拿一柄玉如意回家。

围场够大,很快众人就分开了,各猎各的。

魏时也是打过猎的人,但是在猎物密度如此大的山头打猎,真的是头一回。

‘目不暇接’这词儿,魏时头一次用在猎物上,箭搭在弓上,还没射出去呢,瞄准的兔子就已经跑了,没关系,射程范围之内还有一头黄羊。

大多数时候,射程范围内都是有好几只猎物,惊跑了也不要紧,往前走走又有新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他疑心重,还是事实如此,反正他是觉得这些猎物们集体速度都有问题,都比他曾经见过的那些猎物速度慢。

不得不说,这么打猎实在是太爽快了,就跟开了挂一样。

小半天的功夫,魏时这么渣的水平,都打到了两只黄羊、四只兔子,还有一只野鸡。

英姿飒爽,威武雄壮。

这时候还管什么诗不诗的,感觉人生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当然了,一山更比一山高,岳父比他厉害多了。

什么黄羊、兔子、野鸡,这些都是小意思,数量再多也不显眼,野猪、鹿、狐狸、豹子这些才是重点,甚至众多的战利品里还有一头熊瞎子。

一开始瞧见熊瞎子的时候,就算是隔得很远,魏时都有些腿软,岳父却是来了精神,眼睛就像会发光一样,炯炯有神,一箭射在熊瞎子眼睛上,另一箭直接插在了肚子上。

饶是这样,都没能把这头熊瞎子给弄死。

他们五六个人一块儿放箭,这头熊瞎子差不多算是乱箭射死的,整个都被射成了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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