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2)

他背影清宽,身形挺拔,站在那山林溪水之间,如同谪仙。

阿砚站在水中,犹如落汤鸡一般,仰脸盯着他看,双唇倔强地抿着。

男人一回首,神色晦暗地扫了眼湖中那个小丫头。

她狼狈而倔强。

沉默了半响,他薄唇动了动,终于以着居高临下睥睨万物的口气,淡淡地道:

“你身上太臭了,好好洗一洗。”

说完,他一撩袍角,绝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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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这可恶的男人就这么走了。

阿砚当然不想一只泡在山泉水里好好洗,她想出来,谁知道她只要一往外爬,就有一只阴婺的黑鹰冲着她发出桀桀的叫声,那个样子倒像是威胁她,吓得她顿时抛却了之前的所有倔强和勇气,连滚带爬地回去泉水里不敢出来了。

她怕鹰。

她从来没忘记自己被烧死的时候,那声可怕的鹰叫。

就这么僵持了老半天,月上柳梢头,山里开始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虎狼之声,那只鹰才拍拍翅膀走了。

阿砚冻得瑟瑟发抖地起来,提着湿漉漉的衣衫回去自己房间了。

当天晚上,她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

她现在依然住在以前的下人房,只不过变成单间了。她这么一打喷嚏,住在隔壁的小惠听到了,探头探脑地看过来:“阿砚你没事吧?”

她摇头,带着浓浓的鼻音说:“没事,就是着凉了。”

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

小惠盯着她那发红的鼻子,犹豫了下,终于还是说:“阿砚,你如果着凉,得了风寒,那就不能给九爷当厨娘了。”

“不当就不当吧。”阿砚心不在焉地这么说。

小惠看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有点想提醒,不过到底咽下了,最后只是来了一句:“你要保重身体。”

小惠走了后,很快有婆子过来探头探脑,阿砚半边脑袋沉甸甸的,也没那精力去理会。

她勉强爬到床上,闷头栽在那里就睡。

睡过去后,她仿佛做了许多梦。

在梦里,她梦到了她的第五世。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阿砚不会游泳,九爷会怎么做?

从前,我写文,你们说,女主好矫情女主好作,好吧,现在我写了一个文,题目就叫作死日常,所以这篇文可以吐槽其他,千万别吐槽女主作,千万别,因为题目就是——作死日常 ╭(╯^╰)╮

☆、土匪头子阿砚(修)

第五世的她,不再是少年得志的将军了。

她生在土匪窝里,从小穿着她亲娘抢来的衣服,喝着她亲爹打劫得来的烈酒。三岁光脚丫子漫山遍野乱跑,到处望风看看是否有肥羊路过,五岁知道抢者为王,七岁开始拿着大刀四处巡逻。

土匪窝里也有和她年龄相仿的小伙伴,有比她大的也有比她小的,他们小小年纪,一起玩的时候就开始攀比。

“我爹今天打劫了一坛子酒,可好喝了,你们要不要尝尝?”

“什么酒啊,我不爱喝,我奶奶今天逮住一个过路人,抢了一篮子香,咱们回头点了玩?”

“我,我娘昨日个说蹲点去抢点花布来给我做衣裳呢!”

“我哥哥说要带着我去山下镇子里抢呢!那里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论小土匪是怎么养成的#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作为土匪窝里长大的孩子,作为几代土匪世家里的小小姑娘,阿砚从小就有当土匪的觉悟,并且很快树立了以当一个好土匪为荣的伟大目标。

作为一个有四世记忆的人,她是想明白了,这是世上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有好的有坏的,她当了四辈子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结果就那么凄惨地死去了。这辈子,为什么不顺势而为当一个坏人呢?人生难得糊涂!

能活一天算一天,怎么开心怎么活,于是土匪姑娘阿砚放荡不羁任性妄为,想喝酒就喝酒想吃肉就吃肉,哪天兴趣来了抢个小白脸还会去睡一睡。高兴了的时候扶着老奶奶过山头,不高兴的时候直接把过路人踢到河里去看他们挣扎。

她在这种恣意妄为中度过了七八年快活的时光,她越来越威风八面,甚至成为了这个山头上的土匪头子,一个当之无愧的女霸王。

这段日子实在是太无拘无束了,以至于现在的阿砚想一想都还挺怀念的。

可是就在那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快意人生中,她心头的一根弦却越来越紧了。

她曾派小喽啰去打听遥远的燕京城的情景。

尽管那一世的很多事情和之前四辈子并不相同,可是她却发现,在北方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繁华之都,也叫燕京城——真他妈的熟悉到让人心惊肉跳的名字!

小喽啰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她手里的大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燕京城里,歌舞升平,当今天子,有皇子十三位,其中排行第九的那位,自小生得俊美无匹玉树临风,却又性情孤僻怪异……而最关键的是,这位九皇子姓萧名铎!

我勒个去!!

她大口地灌着酒,让土匪窝里的烈酒火辣辣地从喉咙里流淌进她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