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2)

神婚颠倒 茴笙 2532 字 1个月前

沈沣觉得很奇怪。

按理说,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以孙廷雅的能耐,怎么也该知道是自己帮她赶走了宋菲儿。那她为什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他做好了各种准备,如果她找他谈到这件事,要怎么回答都想好了。可事实居然是,她毫无反应?

他觉得很失落。要讨好老婆真是太难了,他纵横情场多年,从没觉得事情这么棘手。

今天上午有重要会议,他前一晚就住在公司附近,早上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出家门,却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花团锦簇的庭院前,赫然停着辆烈焰红的跑车,这个时间小区里没什么人,只有两个邻居家的小男生围在旁边,神情激动地打量。阳光照到车身上,折射出炫目的光,简直要晃花他们的眼睛。

沈沣认识这一款车,两年前的日内瓦车展上,他是第一批见到它的人之一。当时他还跟礼然调侃,说这种车最适合开出去泡小姑娘,一泡一个准。

可问题是,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自己什么时候买的吗?一点印象都没有啊!

小男生见主人来了,立刻结伴跑远。陆文走了过来,神情复杂地看着他。沈沣道:“这什么情况?”

陆文顿了顿,“这是……您太太寄给您的礼物……”

沈沣没反应过来,过了几秒才说:“……什么?我太太寄给我的……什么?”

他的表情简直要裂了一般,陆文将手里的信封递了过去。沈沣深吸口气,接过来顺手撕开封口,取出了里面的东西。

一把车钥匙。

这台法拉利超跑的钥匙。

沈沣闭了闭眼睛,觉得自己大概是没有睡醒。

孙廷雅送了他一台跑车?还是快递过来的?这套路太过熟悉,略一回忆就想起来,他以往送那些小女友礼物时,就是这么干的……

陆文没有发现老板脸色难看,而是专注地看看着跑车,神情有点迷幻。只见过老板给别人送礼物,还是头一回看到情况反过来,真有些不适应。但那些都不重要,这可ferrari啊,他梦寐以求的神车!沈太太居然这么大手笔!她还缺小白脸吗?上过大学、月薪三万那种!

他忍不住羡慕道:“boss,您太太对您真好,这车可难买了,她肯定费了很多心……”

他的话被沈沣猛地抬起的手打断,男人面无表情取出手机,拨通了那个号码。

那边接得很快,她大概在吃早餐,声音还有点含糊,“喂?怎么这么早打电话过来?”

他进来冷静道:“你送到我家门口的东西,什么意思?”

孙廷雅笑起来,“啊,你收到啦?喜欢吗?那款车评价不错哦,我在剧组听到一些小明星聊天,他们都夸它拉风!”

沈沣努力控制,声音里还是带上一丝不可置信,“小明星觉得拉风,你就买来送给我?”他其实还想问,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但觉得这话太过怨妇,硬生生忍了下来。

“当然不是了。”她嗔道,“这笔钱本来是用来打发宋菲儿的,既然你帮我办好了,那就给你买台车好了。看在你这么懂事的份儿上。”

他一口气不上来,简直是无言以对。那边传来收拾东西的声音,孙廷雅飞快道:“哎我不跟你说了,待会儿约了导演见面。最近真是忙疯了,这片子砸进去这么多钱,要是回头票房赔了,我可没脸见人!”

手机传来忙音,他沉默地站了好一会儿,才转头看向一脸小心翼翼的助理,“你去安排,今晚我要和我太太一起吃饭。”

陆文:“哦,好、好的。就你们二位吗?”

“对,就我们两个。”他顿了顿,声音压低,隐隐有点咬牙切齿,“还有,你定好位置后,把这台车也开过去。就停在外面,等着她过来!”

第30章

雪白的桌布上绣了碎花,花瓶是白底绿釉的,用清水供着一支百合。这是一处普通的居民住宅,18层,餐桌旁就是晶莹的落地窗,透过它可以看到满城灯火璀璨。

孙廷雅忙了一天,舒展下疲劳的筋骨,懒洋洋道:“我们最近见面的次数有点多啊。”

在她对面,沈沣身穿淡蓝色衬衣,腕表是百达翡丽的新款。他看起来温文而从容,半点没有白天气急败坏的迹象,听到孙廷雅的话,挑眉一笑,“怎么,不想见我?”

“不想见你,我就不出来了。”孙廷雅说着,侧眸打量四周,“这又是什么地方?”

“一家私房菜小馆,我朋友开的。”

孙廷雅扑哧一笑。沈沣目露询问,她摆摆手,“没什么,我就是想起来,当初你带我去季思餐厅时,也有差不多的对话。”

她这么说,沈沣也有印象了。那时候他和孙廷雅刚订婚,为了接下来的婚礼筹备单独见了次面,他就把地点定在了那儿。当时他没想到,孙廷雅会因此和季思成为朋友,更没想到,一年后他会带着情人在那里与她重逢。

不是个好地方。他摇摇头,决定将它赶出脑海。

“沈公子,沈先生,今日找我又有何贵干呢?”孙廷雅笑问。

沈沣朝她勾勾手,两人挨近一点,他轻声道:“为什么每一次,你都要这么问我?难道没事我就不能找你?”

孙廷雅不语,沈沣忽而一笑,“有事儿。但这次听我的,吃完了再说。”

仿佛为了呼应他的话,一个中年男人端着菜过来,笑着招呼:“弟妹,来,快尝尝我的手艺。你们结婚这么久了,我总让沈沣带你过来,他说你在国外,没时间光顾我这小店,把我给急的!今儿个可算盼到真神了,这顿我请,想吃什么只管说话!”

沈沣懒洋洋道:“我说老何,我请我老婆吃饭,你凑什么热闹啊?边儿去!”

老何瞪他,“这可是你头回带女孩子过来,让我表现一下怎么了?还能给你抢了不成?小气!”转头笑道,“我这个弟弟啊就是这样,越紧张的东西越喜欢藏着,弟妹你以后可得多担待啊!”

沈沣笑着任他调侃,仿佛没听出里面的暧昧。

这个老何,年纪比沈沣大十来岁,一身江湖气,手臂上还有长长的刺青,看起来相当的很有故事。这样一个人,沈沣却跟他称兄道弟,孙廷雅想起在西藏时他的种种表现,若有所思地笑了。

她的这位丈夫,也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啊。

老何的手艺很好,都是家常菜,他却做得滋味无穷。孙廷雅最喜欢那道鱼片粥,米熬得融融的,含到嘴里就化了,鱼肉的鲜香全浸到里面,好吃得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孙廷雅忍不住感慨,“你朋友里爱做菜的人有点多啊,手艺还都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