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的很急,土豆又糯又软,很快就噎到了喉咙。
但他饿了太久了,身体已经被饥饿控制,味蕾又从没体验过如此的香甜,即便被呛得喘不过气,小孩也舍不得吐掉。
很快,他的脸憋得通红。
他是不会吐出食物的,因为很快就会被别人抢走。以前他亲眼见过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就因为吐掉咽不下去的半块芰饼,被别人抢着吃掉后饿死了。
正当他以为自己会就此死掉的时候,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忽然伸到跟前,那手还握着一只竹筒。
“别吃了,喝点水吧,没人抢你的。”
第17章 你给老子等着!
小孩抬起头,一双绿眸警惕的盯着宁非,像是一只护食的小兽。
他被噎得泪水直流,嘴巴却死死的闭紧,拼命咀嚼着嘴巴里的食物。
“喝吧,没下毒,不然你就要噎死了。”
宁非淡淡地说。
那小孩瞪了他一眼,终究还是扛不住喝水的渴望,接过水袋“咕咚咚”灌了好几口。
宁非踢了一脚放在地上的弓,被小孩警觉的捡起,护在身后。
直到把最后一口土豆咽下肚,他才恶狠狠地说道: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杀我?”
宁非笑了,捡起地上的羽箭。
“用这种木头的箭头?”
他轻笑一声,伸手指着小孩手中的手弩。
“这玩意做的倒是精巧,不过也就是个玩具而已,射程和力度都杀不了人,最多让我疼几下。”
“你这个箭尖的材质要是能选择强度更高的铁或是铜,或许我就不敢出来给你送水喝,你很可能会被土豆噎死,而我只是损失了一顿午饭而已,算起来还是你亏比较大。”
小孩听不懂“材质”、“硬度”之类的词,但这并不妨碍他从宁非的脸上看出戏谑。
他自小便活得颠沛流离,全靠这把弩箭才没被人欺负得死掉。现在这个可恶的混球说他是个花架子,瞧不起他,小孩气得快要爆炸。
他身体里又南石勇士的血脉,天生就是神射手!他怎么可能射不准!
“你放屁!”
小孩乱蓬蓬的头发都气得竖了起来,手弩的箭尖对准宁非的喉咙,恶狠狠地说道。
“我杀了你,你就知道厉害了!”
宁非倒退一步,清秀精致的脸上一派轻松。
“那你可以试试。”
小孩咬牙,紧紧攥着手弩的手指微微颤抖。
他不想杀这个人,但这个混蛋必须知道克雷的厉害,克雷是勇士的儿子,勇士的名誉不容污蔑!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必须要强大,否则就不能保护娘亲,他们母子都会活不下去。
村子里的那些大人欺软怕硬,以前他娘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粮食,到收成的时候便有闲汉过来嚷着划地界,想把他们母子大半的口粮抢走。
长辈们,平时满口祖宗规矩,到这时候都不吭声,任凭他娘把眼睛都哭肿了,也不肯出来为他们说一句话。
就因为他爹是胡人,他生来便有胡人的血统!
他们说他是杂种,是不应该出身的孽债,胡人和业人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娘生下胡人的孩子,玷污了村子和宗族的名声,早就应该自我了断。
可他娘说,他爹是个好人,和那些只会烧杀掳掠的坏胡人不一样!
他爹的部落叫南石,远在遥远的另一片草原,从来都不曾南下扣边。
行脚商人将业朝的货物贩卖到草原,他爹见到了精巧无比的机关盒,便十分向往草原另一边的世界,他仗着武艺高强,千里单骑到了边镇的村庄,还顺手救下了一位被杂胡掳走的年轻姑娘。
那位姑娘,就是他娘。
后来,他爹和他娘相爱了,两人按照南石习俗拜了天神,结成了夫妻,还有了他。
可在他四五岁的时候,他们住的地方来了胡人,村人责怪他爹娘引来祸患,他爹便护着村人上山,自己被胡骑砍死。
这把手弩便是他爹送给他的礼物。
他被村里的孩子砸破头,他娘便将这手弩给了他。他身上流着南石勇士的血,射箭的准头比大人都厉害,很快就没人敢招惹他们母子了。
去年一场兵乱夺走了娘亲和村人的生命,他不能再回去那块死地,便一直在牛背山附近流浪,饥一顿饱一顿,全靠这把手弩。
他射中过麻雀、田鼠,大一点的野鸡和野兔也没问题,他的箭术越来越纯熟,他已经是个勇士了!
所以,必须污蔑勇士的人知道厉害!
手指勾动,木箭应声射出,握着弩箭的手却朝旁微微偏了半寸。